2013 年全国马术场地障碍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马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
自剑中心现代五项与马术训练基地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 年5 月24 日-26 日,北京(自剑中心现代五项与马术训练基地)。
四、参赛单位
参赛单位为2013 年度国家体育总局马术项目注册代表单位。
五、竞赛项目
(一)场地障碍团体赛
(二)场地障碍个人赛
六、参赛资格
(一)各参赛单位团体赛限报一个队(4 人4 马),个人赛参赛运动员不限。每名运动员可骑2 匹马参赛,均记取成绩和名次并获得奖励。随队人员可报领队1 人,教练1 人,工作人员3 人,马主人数不超过参赛马匹数。
(二)参赛运动员不分性别,须年满16 岁(1997 年及以前出生)并完成中国马术协会2013 年度注册手续。
(三)各单位自带马匹参赛,马龄须为6 岁及以上(2007 年及以前出生)。参赛马匹须具有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马匹护照,并在到达赛区后及时向赛会兽医提交。参赛马匹在赛前按规则要求进行验马,未参加验马的马匹不得参加比赛。
(四)参赛马匹赴赛区前须办理相关检疫手续,并由所在地、县级兽医站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随马匹到赛区时递交承办单位。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马联颁布的第23 版国际马术场地障碍竞赛规则。特殊修订条款的执行,以中国马术协会下发通知为准。
(二)场地障碍赛分四轮进行。障碍数量为12 道,其中一道双重、一道三重障碍,并增设水障,水障宽度为3.5 米,行进速度每分钟350 米。采用国际马术竞赛规则处罚A 表进行评判。
比赛第一、二轮为团体赛,并作为个人赛的资格赛(资格赛录取人数视实际参赛人数另定),争取时间。障碍高度1.30 米-1.40 米,宽度为1.40 米—1.60 米(三横木宽1.90 米)。成绩评定以全队通过规定路线失误少、第二轮比赛用时少为取胜标准,按成绩累计计算两轮同队前3 名运动员最低罚分。
比赛第三、四轮为个人赛,不争取时间。障碍高度为1.40 米-1.50米,宽度为1.50 米-1.70 米(三横木宽2.00 米)。以两轮比赛成绩(罚分总和)排列名次。若成绩排在第三名以后的选手和马匹出现罚分相同,则以第四轮比赛用时少者名次列前。前3 名的运动员和马匹如果出现两轮罚分相同,将进行附加赛确定最后名次。附加赛争取时间,行进速度每分钟375 米,障碍为6 道。若附加赛罚分相同,附加赛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八、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员名单另行通知,人选由中国马术协会指定,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分别录取团体前6 名、个人前8 名给予奖励,前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名次颁发证书。
(二)团体冠军和个人前3 名各奖奖杯一座,马匹将授予佩花。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马匹形象奖”。“最佳马匹形象奖”以验马表现为主要参评依据。
(四)个人赛设“最佳马主奖”,为马主颁发奖杯一座。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统一格式要求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于赛前20 天分别寄达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马术部
( 邮编: 100049 地址: 北京石景山区老山西街5 号传真:010-68862596)和承办单位,并发送电子文本。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截至首日比赛前1 小时,各参赛单位可按规则规定在报名表的替补运动员和马匹范围内更换运动员或马匹,替补马匹必须参加赛前验马。
(二)参赛运动员、工作人员、大会指定裁判员和参赛马匹于赛前2 天到赛区报到。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大会负担参赛队比赛期间(赛前2 天至赛后1 天)最多8个报名人员的住宿费、5 匹报名马匹的马厩费和竞赛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和马匹在比赛期间的意外保险由各代表队自行办理。参赛运动员和马匹在比赛期间所发生的伤害与意外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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