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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骑马感受

2023-3-20 10:06|来自: 《马术》2020年6月刊

摘要: 德州的周末是特别有乡土气息的周末,带着孩子们骑马、照顾一些小鸡和刚出生的小兔子,作为在大都市长大的我很少有这种乡村生活体验。德州很实在,骑马也不用穿马靴、马裤或准备高档马具,教练也就是邻家少年。因为我 ...


德州的周末是特别有乡土气息的周末,带着孩子们骑马、照顾一些小鸡和刚出生的小兔子,作为在大都市长大的我很少有这种乡村生活体验。德州很实在,骑马也不用穿马靴、马裤或准备高档马具,教练也就是邻家少年。因为我的孩子小,但又想让马儿跑起来,所以教练就牵着儿子骑着的马,一边同时奔跑,一边教孩子在马上的平衡。像他这样来回跑是非常累的,所以小伙子很实在。

这次在德州骑马感受到的牛仔风格和英国贵族的风格是完全不一样的,着装和礼仪都没有什么限制,就是单纯的玩,所以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让我想起了我在二十几岁刚来到美国留学时写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名叫《马》,收录在1997年我出版的《从北京到加州》这本书里。现在这本书出版已经20多年了,大家也很难找到了,所以我在此再跟大家分享一下马的精神:

以前在中国的时候,我有外国朋友常对我说他们家有马。我听了后总是耸耸肩,不能理解他们对马的那种狂热。那时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城市女孩,我关心的只是人类之间的种种活动。来到美国后,有一次我就中国少数民族这一话题做讲演,拿了以前的照片展示,其中有一张就是在内蒙古草原骑马的照片,观众们看了羡慕不已。后来有人告诉我说,在美国、英国及许多欧洲国家的很多地方,养马是一个非常时尚的活动,是英国女王、王子公主还有总统夫人这样有钱有地位人的爱好。这时我才明白了为什么在介绍肯尼迪夫人的各种传记和纪录片中都不会落下杰奎琳四岁时牵着马的照片;为什么在参观媒体大王赫斯特的古堡时,导游一定要带我看看那脏臭的马厩。在美国,有钱人可能不会拿他家的名车来吹牛,但一定会提提他养马的事。我在中国认识的那些外国朋友其实是在告诉我,养马和骑马代表的是一种生活方式。正是因为马与贵族的牵扯,让我当时对马更敬而远之了。我和我的大姐王葳正好相反,我是一个反贵族、反皇室的人,我只对下里巴人的故事感兴趣。

后来一个叫彼得森的朋友改变了我。他玩马,但是非常反对养马是“贵族式爱好”的说法。他坚持说美国早就抛弃了欧洲那些不平等的东西,他认为马是属于牛仔的,是牛仔远离现代社会唯一的陪伴,马是他们的朋友。

彼得森的牧场在离市区不远的一个山坡上,我们开车去的时候一直在蜿蜒崎岖的上路上爬行,看到的除了郁郁葱葱的山峦,就是头顶上触手可及的澄澈蓝天,有种到了高原的感觉,而繁华的都市就在不远处。

车在不可思议的坡度上行驶着。突然间,在视线的尽头,有一匹白马出现了。它有着优雅健美的曲线,发达而笔直的长腿,油亮的皮肤在阳光下闪耀着,昂首长嘶然后从山顶奔腾而下,白色的鬃毛在风中飘扬,身后是晴朗旷阔的加利福尼亚天空。它矫健雄壮而又有一丝神秘,犹如神马腾云驾雾从天而降,马的出现果真是有背景做衬托的。当我们到达山顶时,那匹白马已经无影无踪,不知去向,而那刹那的美给我带来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我认定那匹马是个精灵。

彼得森的马场坐落在山顶,从这里可以眺望旧金山的摩天大楼、金门大桥和夜间城市里的灯火人家。整个庄园有八十多英亩,水草丰美,漫山遍野盛开着黄菊和粉莲。这里养着几十匹马,有几十个马厩,两个跑马场,一个训练场和几座叫做VR的汽车房屋。我们到的时候牧场上的人不多,有几个穿着皮裤的伙计在给马钉掌钉,几个戴着牛仔帽和印花宽皮带的男子在一起喝啤酒谈天气,他们有着花红的皮肤和中西部的口音,看样子是蓝领阶层的人,也有点像牛仔。

有一个年轻人穿着一身脏的看不出颜色的工装裤在弹吉他,他看到我便友好地招手。我上前搭话,这个叫鲍勃的小伙子给我介绍说在这个庄园里有的是工人,有的是租用牧场的牧马人,因为不是每一个养马的人都买得起供马生存的地皮,所以很多人把他们的马寄养在这里,租用彼得森的牧场、马厩和设备。放一匹马在这里每个月大概要交两百美金,因此养马比养车还要贵。鲍勃也非常喜欢马,他滔滔不绝地给我讲各种马种和它们的特征,以及关于马的种种 故事和传说、如历史上显赫成功 的马队,包括成吉思汗的蒙古骑 兵等。当我对他皮带扣上的马头图案表示感兴趣时,他骄傲地告诉我那是他参加马上100英里活动时获得的纪念品。从早上六点到下午七点,我和朋友们沿着海边的山路马不停蹄地跑了100英里,感觉都快要颠死了,简直跟到了地狱一样。他一边嚼一只狗尾草,一边跟我聊天。我看他很年轻,便问他是否还念书?鲍勃说他是个牛仔,就在这个牧场上班,每天和动物打交道就是他的工作。彼得森后来告诉我,鲍勃的父母留给他的土地被开发商看上了,他卖土地得了几百万美金发了财,现在他在这个牧场帮忙也不要工资,有马骑就高兴。偶尔跑到山上打猎待上几个月,待到春暖花开就又回来了。看来鲍勃虽然发了财,但这种牛仔式的生活方式却一直不肯改。

我在跑马场上看到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穿着马靴戴着头盔,有模有样地骑着一匹有着黑缎子毛皮一样的骏马,翻越路障。这匹黑马让我想起了张承志的小说《黑骏马》和那匹叫做钢嘎哈拉的蒙古马,它们有着一样的白鼻子,宽胸细腰和黑的发亮的毛皮。但是女孩的马没有张承志书中的草原马放荡不羁,它是那样温顺、文明和优雅,她身后的背景不是草原苍茫的穹庐,而是晴朗亮丽的加州蓝天,而我面对马和马场的感觉也已经完全不同于当年中学时在课堂偷看黑骏马时的心境了,过去对草原和游牧式生活的渴望与焦灼已经被美国式的淡泊和轻松替代。张承志书中的河滩、芦苇、黄石头垒成的牛圈,青格尔、敖包和曼卡泰海勒赫间的狭长山谷,肃穆的天葬沟和蓝悠悠的马羚花,似乎只存在黎明和星夜里,就像我的整个中国记忆和中国心情。而眼前的马场井然有序,阳光灿烂,是美国西部牛仔式的、好莱坞式的。

在我还在面对黑骏马沉思时,彼得森拍了拍我的肩膀,把我拉回了美国。我的脑中迅速完成了中英思维转换,听见自己赞美他的庄园如何美丽。“Annie,你是个城市姑娘,一定没有见过给马配种吧?”彼得森问我。“你说得对。”我不好意思地回答。“我今天专门请一对夫妇来给他们的母马配种,你应该去看一看大自然的那种神秘力量。”我听了他的话更不好意思了。随后,一对穿牛仔靴的中年夫妇从马厩里牵出一匹白夹杂着黑斑的公马,大概有三岁多。那对夫妇的母马也被拴在一棵桩子上在外等候,它们六个月大的小马驹也被栓在旁边,彼得森告诉我小马驹必须和母马待在一起,即使母马在配种的时候。

公马刚被牵了出来就迫不及待地奔向母马,把嘴凑过去,可是母马好像不大愿意,不断用后腿踢公马。公马付出更多的抚爱,不断用它的舌头舔母马。经过一番耐心的努力后,母马显得顺从多了,不再踢公马了,马尾渐渐翘了起来,公马从后一跃而上,搭在母马身上,和母马融为一体。在城市长大的我每天看到的都是钢筋水泥,从来没有贴近过自然,而且也没有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经历,因此这是真正头一次目睹动物交配的过程,我的惊讶是可想而知的。细细想来,我很多和大自然的第一次交流竟都是在美国开始的,第一次打猎、第一次捉螃蟹、第一次出海捕鱼、第一次看到大鲸鱼等等。

在看完给母马配种的过程之后,我换好了马装、马靴,戎装待发。彼得森似乎能预测我的心理,他牵来的竟是我一见钟情的那匹消失在视线尽头的白马。我一眼就认出了它,一样的眼神,一样长长的白鬃毛和一样骄傲的神色,但它不再是那野性不羁驰骋的样子了,彼得森给它套上了缰绳,套上了马鞍。“它叫拉拉,是在西班牙配的阿拉伯种马。它是好样的,沙漠里的马血统非常纯正。我多年前花了两万美金在国外买下了它,为了把它送回国费了不少劲儿。拉拉从几个月起就跟着我了,它今年已经十五岁了。”

我本是女生里特怕动物的那一种,可是面对拉拉我竟一点也不害怕。我像老朋友一样抚摸着它的脖颈,拉拉听话地将头低了下来,嗅我的手。“真奇怪,为什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它就已经喜欢你了?”彼得森惊奇地对我说。彼得森问我是否了解阿拉伯马。我告诉他刚才从鲍勃那听了一些,鲍勃说这种来自沙漠的马是马中极品,它们有着像铁一样坚硬的骨头,轻巧而细长的肌肉以及和骆驼一样强大的耐力。彼得森点点头说:“不管一匹马有多优秀,它和骑手不能沟通的话,一切都是枉然。你在骑马前必须要了解马的习性,马是食草动物,它的优势和生存的资本就是它的速度。它的眼睛可以看到 360°以内所有的物体,当它看到一个物体时第一反应是逃开它,因此若想让一匹马停留下来,你要站在它的前头,要让它知道你比它高大,它才会服从你。因此,你要把手张开到比它高的高度。若要它加速,你就要站到它的后面,你甚至可以在它身后小跑,让它以为身后有人在追它。”

彼得森一边说一边示范给我,我又跟他学了怎么让马前进、后退、左拐、右拐、加速和停下来的动作,最后当我在他的帮助之下翻身上马之后,彼得森对我说:“Annie,你准备好了吗?”我点了点头,他说:“你现在就要像开车一样,让你的车听你的控制,不能让它控制你。”说完他吹了声口哨,拉拉便带着我前行了。彼得森骑在另外一匹马上,紧跟在后面,不断地嘱咐。每当拉拉按照我的口令做事的时候我要奖励它,松开缰绳让它休息,或者拍拍它的脖子表示对它的感谢和尊重,就像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一样,总是要有付出、有回报的。

拉拉果真是个精灵,它对我的每一个指令都非常明白,也言听计从。彼得森看我们合作非常默契,小声吹了口哨,拉拉便加速起来,我们在原野上快速地奔跑着、打着转。到了一个有人除草的地方,拉拉突然速度放慢了,最后停了下来。我怎么磕它的肚子,它都不向前。彼得森跟我身后问,“你发现拉拉的耳朵有什么特别没?”“在转动,这说明什么?它在听什么?”我一边说一边反应到,可能是除草机的噪音干扰到了它。彼得森跟我说,“马和我们人类不一样,它的脑子只能思考一个问题,你需要把它们的注意力永远集中在你身上,而不是其它的噪音身上。当拉拉把耳朵转向别处的时候,你要收紧缰绳,收回它的注意力。同样你要对它说话,让它知道你拉缰绳的原因与声音有关,要它只注意你的声音。”我按照彼得森的说法去做,一边拉缰绳一边对拉拉说:“悠着点,妞儿。”我说中文的时候,它反应不是很大,可能因为它是一匹美国马。我改说英文,拉拉的耳朵才渐渐停止了转动,我也不像先前那样紧张了,再轻轻磕它肚子它果真又跑了起来。就这样,我跟彼得森学会了骑马。更重要的是,我感受到了一个美国牛仔对马的尊重与热爱,他完全是把它们当作人类,当作朋友一样来交流的。尽管老彼得森反对养马、跑马是贵族的运动,但他对马的一往情深在我看来是非常高贵的情感。

当我即将离开彼得森的庄园时,我看到他在原野上和拉拉亲密交谈。他这样一个沉默的骑手,此刻在一种灵性的催动下,能否卸下心灵上的重荷?他在对拉拉诉说自己的心事吗?我听见他的声音在风中回荡:“好样的我的姑娘,好样的。”我的马术有了进步后,开始和彼得森的朋友们沿着山谷和山涧骑马探险。每次面对马儿,我都会像彼得森当时教我的那样,和它们对话,当它们跑得满身大汗的时候,我抚摸它们的脖子,深深地感激它们忠实的付出。其实马非常明白我们人类在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和要些什么,它们有它们自己的理解和表达方式。我在美国终于明白了张承志小说里的那句话:灵性是确实存在的。这灵性没有声音,却带着似乎命定的音乐感,包括低缓的节奏、生活般周而复始的旋律以及或绿或蓝的色彩。

文/王蕤 Annie Wang  图/Helena Lop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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