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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养马业(下篇)

2023-2-1 16:03|来自: 《马术》2019年4月刊

摘要: 隋、唐时期,军马由兴入盛隋、唐时期是中国养马业最为辉煌的历史时期,隋朝虽然短暂,但是为唐朝养马业的辉煌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据《后魏书·世祖纪》记载,始光四年(公元425年)北魏有马200万匹。隋文帝统一中 ...


隋、唐时期,军马由兴入盛

隋、唐时期是中国养马业最为辉煌的历史时期,隋朝虽然短暂,但是为唐朝养马业的辉煌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据《后魏书·世祖纪》记载,始光四年(公元425年)北魏有马200万匹。隋文帝统一中国后,依托北魏建立起的养马业一度十分兴盛。

隋朝建立后,依托已有的马畜资源与国家军事需要,除民间百姓因生产与运输养马之外,隋文帝对畜牧业实行监统牧的“牧监制”。在全国各地适宜养马的地方设置了许多牧监。如《隋书》28卷记载:“陇右牧,置总监、副监、丞,以统诸牧,其骅骝牧及二十四军马牧,每牧置仪同及尉、大都督、帅都督等职位。”隋朝“牧监制”的设立为后期唐朝“监牧制”的推行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模式。隋朝发展养马业,马匹来源除从国外引进外,主要靠国内繁衍豢养,陇右地区(今甘肃、青海)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是最主要的产马区,隋朝依然将此地作为国家主要的养马区,集中了大量的专职牧马人和多种马匹。上述文字中记载的二十四军,每军骑兵四十队,每队百人,按照每军4000骑兵,需配战马至少4000匹计算,24军至少需要战马9.6万余匹,若考虑驮马、挽马等需要,马的需求量至少在几十万匹。据记载,隋朝大业年间的几次行军,每次征用的马匹都在十万至二十万之间。如果按照5匹民马挑选一匹战马,当时朝廷的监马数量应该在百万匹以上,这都是登记在册的数量。

隋朝建立后七年,皇帝循使辛公义在勾检马牧时,发现隐瞒漏报的马匹达十余万匹。几年后隋文帝派亲卫大都督屈突通去陇右检查群牧,“得隐匿马二万馀匹”(《资治通鉴》卷178),这些数据虽然反映出相关官员瞒报官马,私自倒卖的问题严重,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了隋朝养马业的兴盛。处于兴盛时期的隋朝,民间的养马数量同样巨大,马常被作为贵族之间的馈赠礼品。

此外,据《资治通鉴》记载,隋炀帝大业五年(公元609年)在青海设置马牧,“纵牝马二千匹于川谷以求龙种,无效而止”。无论成功与否,隋朝都开启了马种改良与人工繁育的先河。

由于隋朝政权延续的时间较短,在短暂的几十年中,隋文帝杨坚建立并推广了一系列制度,隋炀帝杨广进行了数次东征西伐,并开挖京杭大运河……过度的劳民伤财引起了国内民众的不满,也激化了权贵阶层与皇朝的矛盾,最终导致了政权的覆没,隋朝后期的养马业也迅速走向衰落。

唐朝建立初期,我国的军马养殖和汉朝初期情况十分相似,由于长期的国内混战,马政早已处于崩溃状态。唐朝政权建立以后,唐高宗就开始筹划建设自己的马政,唐高祖将突厥提供的2000匹马与隋朝遗留的3000匹马集中到西北陇右地区,由国家设立明确的“监牧管理制度”进行专门管理。“监牧制”自唐朝开始设立,开启了政府明确制定养马制度的先河。

“监牧,所以蕃马也。”牧监分上中下三等。凡马5000匹以上为上监,3000匹以上为中监,3000匹以下为下监。牧马120匹为1群,每群设长1人,15群为1尉,由牧尉管理。牧监设监1人,副监、丞各1~2人,另有主簿、直司、团官、牧尉、排马、牧长等官吏。牧尉每年考核一次,有功的可以晋升。牧养战马根据粗细良劣,分为左右监,细马在左监,粗马在右监,以数纪为名并造册。凡征战所需马匹,先调发强壮的,不足时再取其次。

监牧制设立以后,唐朝国家养殖业开始快速发展起来,到公元665年唐高宗时期,可供军队使用的战马已经达到76万余匹。当然,这些军马的数量与北魏相比较少,但就战马而言,这个数据已经很壮观了。唐朝经济与文化的繁荣,使民间的畜牧业得到了大力发展,民间养马的数量也十分可观。

唐朝在牧马和养马方面的工作达到了极致,在国家管理层面的制度设计非常完善,除建立专门的监牧机构管理全国马匹,形成马政机构(太仆寺、尚乘局、驾部、太子仆寺)外,还建立了马的户籍管理制度。此外,育马技术、马医学、相马术等方面也得到了极大发展,甚至在制作与马有关的马蹄铁、马鞍等配套设备的技术上也得到了提升。从现代出土的唐三彩、骏马石刻,留存的舞马盛会等文物、绘画、壁画来看,唐朝养马业的发展可谓十分兴旺。

玄宗后期的安史之乱对唐朝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破坏,加之陇右至河西地区与吐蕃、回鹘战事不断,政府和民间的养马数量剧减,最终导致了唐朝政权的灭亡。

宋、元时期,军马的强弱两极

北宋是我国古代历史上疆域较小的朝代,西北牧区被西夏、辽国等占领,马的养殖不得不集中在中原地区。宋朝初年,朝廷政权对军马的养殖十分重视,建立了完善的马政机构,促进了马业的发展。但是马的养殖是一项十分消耗人力、物力、财力的工作,尤其是中原地区官马的养殖破坏了大量的农田,造成了农业生产与牧马的矛盾,北宋中后期为减少财政支出,保证骑兵队伍的需要,政府推出“保马法”与“户马法”改革马政。“保马法”规定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义勇保甲昭养殖马,每户一匹,富家可每户两匹,“以监牧现马给之,或官与其值使自市。”府县不超过3000匹,五路不超过5000匹。保甲马随时准备官府征用。养殖马又称为养马者,三等户以上十户为一保,四、五等户十户为一社。“官养一马,以价率之,为钱二十七千,募民牧养,可省杂费八万余。”(《宋史》卷198)。“户马法”规定,国家需要的军马“一是官府给马民养,二是官府给现钱买马。”,由于官府的马和现钱都有限,于是庆历中“诏河北民户以物力养殖马又称为养马,以备官买”(《宋史》兵志)。

宋朝对马政的改革,虽然减轻了国家对军队养马的财政支出负担,增加了马的养殖数量,但也极大地削弱了北宋的军事实力。据《宋史》记载,当时全国监中牧马仅二十余万匹,与隋唐时期相比,数量大大减少。与宋对阵的辽、夏、金、元,都有强大的骑兵部队,宋朝不仅骑兵少而且有限,骑兵的战马严重不足,马的质量也较差。骑兵的落后与战马的缺少,是导致宋军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作战失利的重要原因。

南宋时期,由于中原南部是传统农业生产区,不具备养马的自然条件,加之南宋政权的不稳定,南宋养马业没有条件也没有机会得以发展,作战使用的战马多以购买获得。

总体而言,尽管宋朝初期,政府完善了马的养殖管理机构,但与唐朝相对比,宋朝对战马的养殖重视不够,养殖条件也不好,因此马的数量较少,且大都集中在京城周边,无法抵御边塞外敌的侵略。此外,宋朝由于马政方向的错误,很大部分的军需马匹依赖向边疆外族购买,致使军事力量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

元朝是历史上马力最为强盛的时期,也是我国养马的巅峰时期。成吉思汗的蒙古铁骑横扫亚欧大地,在短短数年间就征服了欧亚大陆的大部分国家,建立了以马背文化为主宰的大蒙古帝国,也使中国进入了游牧民族的统治时期。

元朝统治者把马匹视为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与军事装备,强行搜集马匹,建立官养牧场。据《元史》(卷100《兵志》)记载,元朝在全国设立了14个管马道,所有水草丰美的地方都用来放牧养马:西抵流沙,北及沙漠,东通辽海,都有马道,甘肃、吐蕃、云南、庐州、河套等广大地域散布着养马场,江南、辽东、大同、太原、大都(现今北京市)、河南、山东等地的大片农田被强行改为牧场,并从世界各地引进众多马种。目前国内的很多马种,例如阿拉伯马就是从那一时期引入中国的。为加强马政管理,元朝建立了太仆寺(公元1263年)、尚乘寺、群牧都转运司(公元1285年),建立了“和买马”制度与“拘刷马”制度。官方按照规定强制征收与购买马匹,并进行饲养与调教,为国家军事使用,并制定了严格的马匹保护法,禁止私杀、滥杀马匹。

元朝官牧十分注意选配种畜,并精通骟马技术,马匹生产技术十分先进。而由于自身的经验教训,元朝政府严禁百姓养马,并将大片农田改为牧场,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破坏。而这又成为导致这个称霸世界的政权在短短几十年后就被明朝政权覆灭的重要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中国已经出现了最原始的火炮,热兵器从此走上人类历史的舞台。

明、清时期,马上定乾坤

明、清时期,由于火炮的发明与航海技术的发展,骑兵数量开始减少,国家对战马的养殖关注逐步淡化,陆军、水军逐渐成为当时战争的主要力量。尽管如此,战马的繁殖依然是国家军队建设的重要任务。

朱元璋在灭元的进程中,十分清楚战马的重要性,告诫中书省臣,“自古有天下国家者,莫不以马政为重。故问国君之当者,必数马以对。”明朝初期,由于元朝对百姓养马的限制与长期的战乱,养马业遭到了严重的破坏,120万人的军队,仅有军马4.5万匹,战马极度缺乏。为发展养马业,明朝政府先后在南京与北京两地成立太仆寺。明朝朱元璋在南京初定国都时,设立太仆寺,主管两淮与江南马政,明令应天(今南京)、太平、镇江、庐山、凤阳、扬州、滁州等地的农民养马,并以马代赋,官督民牧,以期发展养马业。控制西北后,朱元璋为巩固边疆保证军马的供给需求,随将秦州茶马司移往西宁,以发展茶马事务。

然而上述地域除西北地区外,其他地区均为长江下游的农耕区,不具备发展养马业的条件,而且当地的农民也没有养马的经验,农民养的马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不能满足国家的需要。为满足军队的需要,朱元璋采取购买的方式获得战马,但是,西北以及北方大部分地区一直被元朝没有彻底灭亡的势力及少数民族势力把持,“四夷未报”,很难获得所需的良马。

朱棣篡位夺取皇权后,移都北京,受北方少数民族鞑靼族的长期骚扰。永乐二年(1404年),朱棣下令在北平市(今天的北京)顺义所在地设置太仆寺,主管河南、山东等地,在顺义的马坡、杨镇两处设专业养马场,训练10万匹战马,征调山东、山西有养马经验的农民,强迫服役。朱棣认为明王朝最大的威胁来自北方的蒙古族。当时蒙古分裂为三:鞑靼部、瓦刺部和兀良哈部。朱棣对蒙古采取恩威并施分化瓦解的策略,永乐七年,下令丘福率10万大军征讨鞑靼,不料全军覆没。其后,朱棣亲自率50万大军五征漠北,成就了著名的“燕王扫北”故事。

永乐四年,明朝政府在青海大通堡设置祁连监,领西宁苑、大通苑、古城、永安等若干养马苑,专事养马。但是,这些措施均因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局势复杂多变(自唐朝后期开始逐步形成),以及宋朝南迁后导致的中原文化南移,汉族影响力削弱,且政府一直没能有效解决混乱局势,而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西北地区作为中国历史上主要的产马区,却没有在明朝政府统治时期为国家提供强有力的军马来源。

明朝中晚期,行之已久的太仆寺马政制度开始显现出各种弊端。由于朝廷官员严重的腐败问题,马政制度开始逐渐受到破坏。太仆寺官员贪污受贿,中饱私囊,将朝廷拨付的大量资金与物资攫为己有,进行地下交易,倒卖培养出的优质朝廷御马,导致军队用马没有良驹。再加上国内外矛盾不断产生,内忧外患致使朝廷无力加大对马政的管理,部分草场被周边的农民强耕、侵耕与强占。此外,较长时期相对平静的军事局势,致使马政业受到忽视,错误的马政方针导致牧马户疲困,明朝的马业开始逐步走向衰落。后期当北方金人不断强大并进军明朝的中原大地时,明朝的马政业已与建国初期不能同日而语。当关外满族势力逐步强大,依靠强大的骑兵力量,攻入中原时,明朝政权最终由于军事实力的虚弱,走向灭亡。

明朝276年的统治是中国农业社会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明朝政府对养马业的重视,使民间农业生产与交通运输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以手工业为代表的商业贸易非常繁荣,航海技术世界领先,文化引领世界,科学技术发展迅速。这一时期以火炮为代表的热兵器在中国已经出现,某种程度上也导致了中后期明朝政府对国家马政的懈怠。

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又一个少数民族统治的历史阶段,其建立成就于马背——几十万八旗满人借助优良的骑兵力量与精良的战马,攻破明朝苦心经营的山海关万里长城,赢得了广袤的中原大地。

建国初期的清政府对养马业十分重视,康熙“亲率诸皇子射,上帝射二次,发矢皆中。又命十五善射硬弓侍卫等射,次命官兵校马步射”,雍正皇帝认为“我朝自开国以来,以弓马为致胜之具”,养马业的发展对清王朝而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清政府专设太仆寺、苑马寺管理饲养繁衍马匹。太仆寺是清朝掌管马政的最高机构,最高长官为太仆寺卿,分满汉各一人,下设左右员外郎各两人,均由满、蒙各一人担任。太仆寺牧场,分左右两翼,左翼牧场在喀喇尼墩牛,东西140里,南北150里。右翼牧场在齐齐尔罕河,东西150里,南北60里。“各翼养骒马(牝马)80群,牡马16群,两翼合计192群。骒马一群,多者有246匹,少的亦有132匹;牡马一群,多的有305匹,少的亦有59匹,其数不等。内务府上驷院牧场在博罗台,东西130里,南北197里,主要分布在上都、达布逊诺尔和达里冈爱地方。上都达布逊诺尔牧场,有骒马134群、骟马46群、走马1群、驼6群,马匹一群200~500匹,驼群100~200峰不等。每年夏季由太仆寺派员稽查其孳生毙损之数,以定赏罚。每于草长之时,牧人引大小马群,以赴牧场,同时构造小棚。一般500匹马为一群,其中儿马约18匹,骒马约300匹,骟马约182匹。儿马之强健者,一匹配骒马30匹,自然编成若干组,可代主人为诱导监督之责,整然不乱。”

除此之外,清政府在东北、西北的甘肃、新疆等地也设置了大量军马养殖基地。从康熙年代起,直至光绪末期,八旗战马与绿旗军马的总数量基本上都在10万匹以上,总数达二十多万匹,对骑兵与军马的粮饷供给远高于步兵。

中原平定后,清朝政府为防止老百姓聚众起事,严格抑制民间养马,明朝遗留的内地苑马寺相继废止,除东北、西北等少数民族聚集的边远地区的畜牧业享受特殊政策外,内地基本上没有养马业。清政府对破坏禁律民间养马的严酷惩处,直接导致了我国马养殖业的严重衰落,中国从一个马匹数量在世界上占据首位的国家,开始名落孙山。

清王朝的建立与政权的巩固得益于养马事业的发展和马政建设,而后期导致马政衰败,政权灭亡的一系列的原因,经分析不外乎如下:一是统治阶级的严格限制和压制,导致老百姓手中没有马匹,不但对农业生产带来极大伤害,也使国家的军队建设受到打击;二是由于国内政权长时期较为稳定,政府对军马的需求大幅减少,导致养马的衰落;三是发展马养殖业需要巨大的经济投入,由于政府财力的衰落,难以长期增加马养殖业费用的开支;四是马政官员的腐败和管理上的艰难,以及火炮的兴起,导致政府对繁育军马的热情大大减弱,养马事业开始从政治层面上走向衰落,八旗军队的整体作战实力大幅下滑,最终形成在外强入侵之时无力抗拒的局面。

清末马养殖业虽然问题重重,但也出现了一些进步做法。清末光绪30年(1904年),清政府创办了北洋马医学堂,意图改良马种。北洋马医学堂的建立,虽然对清王朝的覆灭没有产生多大的积极作用,但标志着中国的养马事业开始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道路迈进。

纵观中国数千年的养马发展历史,马的养殖在国家政权统治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受到了历朝历代政权的高度重视,几乎为统治者所完全垄断。“马上定乾坤”,不是诳语,中国数千年的养马史给予了证明。

文/王红玉图/陈志峰

参考文献:
1.《资治通签》
2.《清代马政初探》,(《燕山大学学报》,牛贯杰,2006.5)
3.《明朝马政概述》,(《安徽师大学报》,吴仁安,1983.3)
4.《略论王安石变法中“将兵法”和“保马法”的积极意义》,(《云南师范大学学报》,19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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